國知辦發(fā)保字〔2022〕4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司法廳(局):
根據(jù)《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通報第一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試點驗收結果暨開展第三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guī)范化建設試點的通知》(國知辦發(fā)保字〔2022〕3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根據(jù)各地申報試點情況,經專家評審、綜合評定,確定在天津、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河南、陜西、新疆等8個地方開展第三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guī)范化建設試點?,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三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guī)范化建設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司法部將加強對試點地方的指導協(xié)調和評估檢查,適時組織開展中期評估和試點驗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各試點地方根據(jù)《通知》要求和試點申報材料,制定試點實施方案,細化試點推進計劃,扎實推進試點任務。各試點省(區(qū)、市)知識產權局可組織市級單位開展省級試點工作,市級試點實施方案可一并報送。
各試點地方知識產權局和司法廳(局)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加大組織協(xié)調力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條件保障,及時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并取得實效。試點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要及時、主動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司法部和本地人民政府報送。
請于2022年7月25日前將試點實施方案、工作負責人和聯(lián)系人信息表以紙質文件形式一式2份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電子版同時發(fā)至zhifa@cnip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試點地方工作負責人和聯(lián)系人信息表.docx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司法部辦公廳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