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續(xù)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減征資源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6號

為了鼓勵煤炭資源集約開采利用,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征50%。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8月21日